驳回
基本释义
1.不答应、不承认;
2.指运用高级权威来回绝。
详细释义
- 驳回 [bó huí]
反驳回绝。
《红楼梦》第四二回:“我又不会这工细楼臺,又不会画人物,又不好驳回,正为这个为难呢。” 洪深 《少奶奶的扇子》第三幕:“我愿意对砖墙说话,砖墙从来不抬杠,不驳回。”
掉转;回转。
《歧路灯》第四九回:“ 绍闻 只得驳回牲口,向家而来。”
法律用语。指法院对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认为无理,不予处理的批覆。如:上诉驳回。
百科解释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有独立请求权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立案审理或者合并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上述诉讼主体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两者在实践运用中有着本质的区别。 查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