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

拼音biàn zhèng fǎ
注音ㄅ一ㄢˋ ㄓㄥˋ ㄈㄚˇ
反义词形而上学

基本释义

[ biàn zhèng fǎ ]

关于事物矛盾的运动、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的哲学学说。辩证法认为事物处在不断运动、变化、发展之中,而这些是由事物内部矛盾引起的。

详细释义

辩证法 [biàn zhèng fǎ]
  1. 一种思想方法。创于黑格尔,为客观精神发展之过程,有正、反、合之程序,以见事物之变动性、关连性、矛盾性者。至马克斯及恩格斯,则将之倒转而视为一切自然物质变化之基本原理。

百科解释

辩证法即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方法。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辩证法的发展有一个过程。辩证法发展的第一阶段是通过辩论达到真理,是辩证法发展的思辩阶段;第二阶段是揭示宇宙发展的普遍规律,是辩证法发展的实证阶段;作为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第三阶段是前面两个阶段的综合,即 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阶段。如果说第一阶段是认识论的辩证法,第二阶段是本体论的辩证法,第三阶段则是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对称辩证法。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辩证法即对称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的最高阶段。 查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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