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吞

拼音bìng tūn
注音ㄅ一ㄥˋ ㄊㄨㄣ

基本释义

[ bìng tūn ]

1.侵占他人财物土地或他国的领土。

2.吞没,淹没。

3.把别国的领土或他人的财产强行并入自己的范围。

详细释义

并吞 [bìng tūn]
  1. 兼并侵吞。

    汉 贾谊 《过秦论》:“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 唐 李山甫 《乱后途中》诗:“诸侯贪割据,羣盗恣并吞。” 宋 岳飞 《御书屯田三事跋》:“ 祜 ( 羊祜 )辅 晋武 ,慨然有并吞之心。”

  2. 容纳合并。

    晋 郭璞 《江赋》:“揔括 汉 泗 ,兼包 淮 湘 ,并吞 沅 澧 ,汲引 沮 漳 。”

  3. 把别国的领土或别人的产业等强行纳入自己的范围内。

    明 无名氏 《临潼斗宝》第一折:“某有心併吞十七国诸侯,争奈无有妙计。” 清 无名氏 《义火可握国记》:“其后虽併吞四邻,不復染指於该国。” 柯超 《辛壬琐记》:“贼既败窜,散处 绍 属。 绍 民疲敝,无所得食,每自相併吞。”

百科解释

并吞,指容纳合并;侵占别国领土或他人的财物、土地。见汉 贾谊 《过秦论》:“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 查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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