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 怎么申请评定

一般来说,大学每年会给特定学生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各学校金额标准不同,下面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标准相关内容,来看一下详细信息。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奖助学金设置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6.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评选范围内前10%(含10%)。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其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可适当放宽至30%(含30%)。每年3人左右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每年约260人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资助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残疾大学生免学费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无限制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家庭学生无限制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一学年不超过5000元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根据申请的特殊困难学生确定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100元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学生特殊困难学生
大病困难补助门诊二次报销每学年不超2500元;大病补助5000元学校设立每年20万救助基金,补助特困学生的医保报销和患大病的学生补助特殊困难学生、患大病的学生
校内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30%(一等3%,二等5%,三等22%)
学习进步奖200元/人1.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积极性高;2. 良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3.本学年总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相比上学年进步名次占专业总人数30%以上。无限制
学习重大进步奖400元/人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积极性高、在同学中发挥良好示范作用;2.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综合表现突出;3.本学年总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相比上学年进步名次占专业总人数50%以上。无限制
榜样金城类奖学金5000元/人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本年度一等奖学金以上,积极投身科技创新活动,积极投身社会 实践的优秀学生干部。20人
社会工作类奖学金500元/人1.文艺、体育、各项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及省级以 上荣誉称号,为学校争光的优秀学生;2. 当年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方面的突出事迹并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 响着;3.其他有突出表现经学校认定者。20人
企事业类奖学金1000元/人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本年度三等奖学金以上,在科技活动、社会实践、 社会风尚等方面对学校声誉有特殊贡献者,家庭经济比较贫困的品学兼优的学生。20人
三创奖学金1000元/人1.CET四级或六级成绩优秀者;2.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得名次者;3.业余科技发明、专利受省级及省级以上表彰者,或其成果通过专家鉴定并获得较 好社会效益者;4.在课余时间创业,有自己的团队,并给学校学生提供就业岗位者;5.考取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含金量较高者。50人左右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4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0元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约150个岗位
学费减免减免2000—8000元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根据申请的特殊困难学生确定
助力成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1500元/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无限制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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