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物学、基础医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分数线
武汉大学医学研究院接收校内外优秀生源参加调剂复试,欢迎生物学专业、基础医学专业的考生积极报名!
武汉大学生物学、基础医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分数线是多少
报名截止后,我院将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择优遴选考生参加调剂复试。根据学校“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完成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一、组织领导
1、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剂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组长:周严
副组长:卿国良
成员:崔逸仙、姜恺、李姝、宋威、叶雯、张好建、张军杰、张楹
秘书:何笑然
二、调剂指标分配、调剂复试分数线及调剂复试比例
我院按照生物学和基础医学两个一级学科进行招生。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总招生指标为51人,已招收推免生33人,一志愿上线考生8人,总剩余招生指标为10人。
我院调剂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可能调整。
二、调剂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我院接收校内外生物学专业、基础医学专业优秀生源参加调剂复试。一志愿报考我院复试不合格考生,不再具备调剂资格。
2、原则上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我院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3、只接收初试报考学术学位考生调剂,不接收初试报考专业学位考生调剂。
4、申请者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
6、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7、综合考虑考生本科学科背景、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择优遴选考生进入调剂复试。
三、调剂流程
1、我院调剂报名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及我院接收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我院志愿。本公告发布后,请有意向填报我院的调剂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填报我院,并加入QQ群:392036810。
2、开放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6日0:00起至4月6日12:00时止(截止时间视报名生源情况可能调整,但开放不少于12小时)。
3、我院将综合考虑考生本科学科背景、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学院官网公布。同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向进入我院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我院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限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确认该复试通知,逾时不确认复试通知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复试资格。确定的调剂复试人员名单会在我院官网上公布,之后组织复试。
4、进入我院复试的调剂考生,须按照复试安排公布的时间,按时进行线上复试。对于被我院录取的调剂考生,我院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发送拟录取通知。我院发送拟录取通知后,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限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时确认该拟录取通知,逾时不确认拟录取通知视为自动放弃我院拟录取资格。调剂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四、调剂复试
(一)具体安排
复试方式:另行通知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不收取复试费
(二)资格审查
严格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复试开始时,考生首先需手持身份证正面放在胸前面对摄像头保持三秒。
每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分为两个部分:外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
原则上每位考生的总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专业综合面试考查考生的治学态度、专业水平(包括生物医学综合知识的掌握及应用)、培养潜质、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评委统一打分标准,当场独立打分,外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分别按百分制计分,原始打分记录由评委本人签名,最终成绩单由复试组组长和统分人员签名,复试完毕后一同提交研究院学术服务办公室存档备查。
(四)调剂考生成绩核算
因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来自不同单位,公平起见,所有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均不算入总评成绩。
总评成绩=外语测试成绩×0.4+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6
总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