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具体都有什么

清朝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包括《‌南京条约》‌、‌《‌虎门条约》‌、‌《‌望厦条约》‌、‌《‌黄埔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中法新约》‌、‌《‌中葡和好通商条约》‌、《‌马关条约》‌、‌《‌中德胶澳租界条约》‌、‌《‌订租威海卫专条》‌和《‌广州湾租界条约》‌等。

清朝签订的不平等条约都有哪些

清朝签订了众多不平等条约,以下为您列举一些较为重要的:

《南京条约》:1842年8月29日签订。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并向英国赔款等。

例如,割让香港岛使中国领土主权遭到破坏,英国得以在香港建立殖民地,对当地进行长期的控制和影响。

《天津条约》:1858年6月分别与俄、美、英、法签订。增开牛庄、淡水、汉口等十处通商口岸,外国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往来等。

比如,增开的通商口岸使外国势力进一步深入中国内地,加强了对中国经济的掠夺。

《北京条约》:1860年10月分别与英法俄签订。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增开天津为商埠等。

像割让九龙司进一步损害了中国的领土完整。

《马关条约》:1895年4月17日签订。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二万万两白银等。

此条约使得中国的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巨额赔款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

《辛丑条约》:1901年9月7日签订。清政府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等。

例如,巨额赔款使得清政府财政陷入困境,不得不加重对人民的剥削,划定使馆界则使中国的主权进一步丧失。

这些不平等条约使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

清朝历经多少位皇帝

清朝历经12位皇帝

第一位皇帝: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庙号—清太祖,年号—天命,在位时间1616年~1626年(总共10年)

第二位皇帝:爱新觉罗·皇太极,庙号—清太宗,年号—天聪与崇德,1626年~1636年(总共10年)

第三位皇帝:爱新觉罗·福临,庙号—清世祖,年号—顺治,1644年~1661年(总共17年)

第四位皇帝:爱新觉罗·玄烨,庙号—清圣祖,年号—康熙,1661年~1722年(总共61年)

第五位皇帝:爱新觉罗·胤禛,庙号—清世宗,年号—雍正,1722年~1735年(总共13年)

第六位皇帝:爱新觉罗·弘历,庙号—清高宗,年号—乾隆,1736年~1796年(总共60年)

第七位皇帝:爱新觉罗·颙琰,庙号—清仁宗,年号—嘉庆,1796年~1820年(总共24年)

第八位皇帝:爱新觉罗·旻宁,庙号—清宣宗,年号—道光,1820年~1850年(总共30年)

第九位皇帝:爱新觉罗·奕詝,庙号—清文宗,年号—咸丰,1851年~1861年(总共10年)

第十位皇帝:爱新觉罗·载淳,庙号—清穆宗,年号—同治,1861年~1874年(总共13年)

第十一位皇帝:爱新觉罗·载湉,庙号—清德宗,年号—光绪,1874年~1908年(总共34年)

第十二位皇帝:爱新觉罗·溥仪,庙号—清宪宗,年号—宣统,1908年~1912年(总共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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