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选官制度的演变和特点

原始社会:民主选举,选贤任能;奴隶社会:按照血缘关系的世袭制度,是王权与族权的统一;战国时期:按军功授爵;汉代:由地方推选人才为官(自下而上的选官);魏晋南北朝:依靠门第选拔官吏,世家大族子弟依靠门第即可步入仕途;隋唐以来:中央用考试方式选官,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

1、原始社会

“选贤任能”的民主制度:人们通过民众大会推选有才能的人和罢免不称职的人

2、奴隶社会

“世卿世禄”制度:各级官吏都是由国王、诸侯按自己亲属血缘关系的远近相应地把土地、臣民分封给他们,让他们世代相传。

3、战国时期

军功爵制:一种主要用来奖励军功的爵位制度。

4、汉代

察举制:为了广泛搜罗、管理人才,汉武帝令郡国每年举荐孝、廉各一人,建立起人才选拔制度。

5、魏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依据门第高下来品评人才,选拔官吏。

6、隋唐以来

科举制: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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