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

商朝在地方实行内服与外服制度。周朝政治制度有分封制度,宗法制度,礼乐制度。宗法制是与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以血缘、姻亲为纽带的政治制度,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宗法和政权合二为一。

商周制度

1、分封制

概念:又称封邦建国,是在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叫做诸侯国。

内容:

①周王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以都城为中心的附近区域被称为王畿,是周王直接驻地;

②同姓亲族(主体):分封到富庶之处,战略要地;土地,物资,人口等;

③异姓诸侯国:功臣、姻亲与亲族相似;古老附属国维持原状,(殷商旧族强制迁徙);同时,分封了一些殷商降族,还恢复了一些被商灭掉的古国。

2、宗法制

实质:按照血统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

核心:嫡长子继承制;

内容:“大宗”、“小宗”

①含义:

大宗:在宗法制度下,由嫡长子传宗继统,这个系统称为大宗。

小宗:嫡长子的同母弟和庶母兄弟为小宗。

②关系: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

3、礼乐制度

维护宗法分封制度的工具。

商朝政治制度

商王朝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国家机构。中央分设管理政务的卿事寮和主持祭祀的太史寮二大机构。地方用侯、邦伯加强各地的统治,还有大批宫廷侍卫。同时商朝王室还掌握有大批武器和军队,贵族还设立了残酷的刑法和监狱。另外,还使用宗教观念来巩固其统治地位,商王甚至自称是“上天”在人间的代表(即“天子”的观念),把神权和王权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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