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
商朝在地方实行内服与外服制度。周朝政治制度有分封制度,宗法制度,礼乐制度。宗法制是与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以血缘、姻亲为纽带的政治制度,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宗法和政权合二为一。
商周制度
1、分封制
概念:又称封邦建国,是在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叫做诸侯国。
内容:
①周王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以都城为中心的附近区域被称为王畿,是周王直接驻地;
②同姓亲族(主体):分封到富庶之处,战略要地;土地,物资,人口等;
③异姓诸侯国:功臣、姻亲与亲族相似;古老附属国维持原状,(殷商旧族强制迁徙);同时,分封了一些殷商降族,还恢复了一些被商灭掉的古国。
2、宗法制
实质:按照血统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
核心:嫡长子继承制;
内容:“大宗”、“小宗”
①含义:
大宗:在宗法制度下,由嫡长子传宗继统,这个系统称为大宗。
小宗:嫡长子的同母弟和庶母兄弟为小宗。
②关系: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
3、礼乐制度
维护宗法分封制度的工具。
商朝政治制度
商王朝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国家机构。中央分设管理政务的卿事寮和主持祭祀的太史寮二大机构。地方用侯、邦伯加强各地的统治,还有大批宫廷侍卫。同时商朝王室还掌握有大批武器和军队,贵族还设立了残酷的刑法和监狱。另外,还使用宗教观念来巩固其统治地位,商王甚至自称是“上天”在人间的代表(即“天子”的观念),把神权和王权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