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的主要思想

孟德斯鸠对后世思想家们理论的形成是有重大影响的,尤其是他关于法制、三权分立、君主立宪等方面的思想,更为一些资产阶级国家所直接采用。孟德斯鸠是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同时也是西方国家学说的奠基者。

孟德斯鸠:代表作《论法的精神》既表达了批判法国旧政权的立场,又充实和发展了洛克分权的思想。这一学说的目的,是使国家机器内部权力均衡,互相制约。它既抨击了封建专制制度,又为实现资产阶级争取的“自由”、“民主”和“人权”提出了可行又可靠的保证,为资产阶级以法制对抗封建专制指出了道路,为资产阶级法学奠定了基础。他的三权分立学说对反对封建专制制度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孟德斯鸠在他的作品《论法的精神》中,他把国家的权力大致上分成了三个不同的分类,分别是立法权、行政权以及司法权,把这三种权力分别交给不同的机构掌管,这样一来就可以让他们有不同的权限,同时又可以相互制约,以保证政治上和权力上的全面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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