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录取规则

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浙江省招生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文件精神,报考考生必须符合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1.普通类专业招生:按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2.三位一体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录取政策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3.美术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4.面向中职单考单招: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二)省外招生(非浙江省)

1.普通文理科(普通类)专业招生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按当批次招生数的1:1确定调档比例。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安排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录满为止。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及调剂录取的专业(类)均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2.美术类专业招生

认可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投档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为满足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实行按类招生的,在专业分流时根据学生意愿自主选择分流。

第十六条 学院对单科成绩无要求。

第十七条 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非外语专业学生入学后,学院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建议慎重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该《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院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