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安工业大学录取规则

2021年西安工业大学录取规则

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西安工业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西安工业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提档和确定专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 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

1.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对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对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2.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录取按其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并按照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2021年学校有9个本科专业按2个专业大类招生。

1.招生专业类为:材料类[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工商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物流管理]。

2. 按照大类招生的学生进校后,第一阶段按专业大类修读通识教育类课程,进行大类培养,第二阶段分流到大类所属相关专业修读专业教育课程,进行专业培养。学生分流进入的专业即为学生的主修专业。专业分流工作按《西安工业大学本科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在学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展。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录取原则:

(1)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在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统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2)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在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控制线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与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照文化课统考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文化课统考成绩及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第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将按照体育专项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等级。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优惠等级,且按规定填报志愿的考生被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预留计划及使用:

1.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

2.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生源质量和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3.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决定执行。

第十九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条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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