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具备高考报名资格,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对口高考生以及政策规定的其他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学校执行湖南省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
第十五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执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录取规则,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通过湖南省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的官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等方式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或通知学生本人领取)。
第二十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