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2021年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2021年招生专业分别是护理(3+2)高本贯通、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康复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康复治疗技术、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针灸推拿、口腔医学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网上远程录取工作。

2、学校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分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专业志愿顺序依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理综、语文,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综、数学。

3、对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在调档及安排专业时均予以承认。

4、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5、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男女比例无特殊限制。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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