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2021年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黑龙江省的考生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在成绩相同(同分末段)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

一、投档比例

按照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省份模拟投档情况,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数量情况对各省、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专业志愿的调剂

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院在生源所在地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条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

1.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要求,学校今年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试点专业如下: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作物生产与经营管理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农学专业(本科)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畜牧兽医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动物科学专业(本科)

2.“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前三年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培养、后两年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培养。

3.“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4.“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考核由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4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完成学业。

5.“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高职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6.“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两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7.“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体检要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院专业培养要求,考生符合国家制定的体检标准。学院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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