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录取规则

2021年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教育部核准的计划为准。依据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我院坚决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第十二条分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投档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按规定以第二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到录取未满计划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处理。同分末段录取原则:文史类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投档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照顾政策分)×40%】,分数相同者,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第十四条我院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同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分数高低、所报专业体检是否受限及综合素质给予专业安排。

第十五条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学院将向省(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省招生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六条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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