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录取规则
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相关招生简章,开展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的招生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
第十五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学校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分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投档成绩须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分数线以上,入学后方可申请转专业。
第十八条 在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分数线下8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分数线下40分。
第二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英才学院致力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优秀新生进入小卫星班、智能机器人班、永坦班、未来技术模块,实行本硕(博)贯通培养。
第二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