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鲁迅美术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鲁迅美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鲁迅美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原则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批次设置
我院所有校考专业为艺术类提前批;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不组织校考,商请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后,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内,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在艺术类提前批录取。各专业最终批次设置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4、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考生须符合我院及生源地的相关报考条件,并获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无校考的专业除外),我院根据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体检情况、专业课考试成绩及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考生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当年艺术类相关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须在所获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类别范围内(无校考的专业除外)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我院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录取,且优先录取将我院作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3)依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各专业类别根据考生专业课考试和高考文化课考试的综合分数,文理科(物理学和历史学科类)考生从高到低统一排名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统一排名,外省考生统一排名)。
(4)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院无选考科目要求。
各招生类别综合分计算办法
招生类别 | 综合分计算公式 | 备注 |
美术学类 戏剧与影视学类 服装表演 | 考生专业总分 | 文化课按满分750分计 |
设计学类 | 考生专业总分×80%+ 考生文化总分×20% |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 考生专业总分+ 考生文化总分 | |
美术学 | 考生文化课总分 |
(5)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院不执行各省级主管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政策,按各省原始分录取。
6、录取后的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
被录取的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美术学专业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指定网站,在被录取的专业类别中填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志愿,以便入学后到相关专业学习,不填报者视为服从。
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分配按照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该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的计划数,依据考生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分配 (即优先分配第一志愿选择此专业的考生,若计划额未满,依次分配后续志愿考生)。如遇分数相同,则按“录取办法”第(5)条的规定执行。
7、新生复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