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2021年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招生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体检情况,择优录取。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考生,若所在生源省(区、市)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山东省考生使用山东省书法类统考成绩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四条录取时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我校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六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的考生,不得有色盲、色弱或有影响声乐、舞蹈、键盘学习的生理障碍。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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