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萍乡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萍乡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萍乡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和考生填报的志愿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在招生录取时,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以内。
第十四条在录取过程中如遇最后一名考生同分,按照各省教育厅、考试院规定的排序方法执行。
第十五条文史理工类专业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安排专业。先安排第一专业志愿,对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再依次安排第二、第三、第四专业志愿,直到调剂为止,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在安排专业的过程中,学校会根据各学科特点和要求参考考生相关考试科目成绩。
第十六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录取办法按该省(市)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根据教育部官网或萍乡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我校各专业招生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和专业。
江苏省文理类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对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录取时认可各省体育专业统考成绩,要求考生同时达到各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文化和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遇计划数最后一名考生同分,则以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排序依次录取。
2.对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录取时使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原则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录取招生计划中排序最后一名考生同分,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考生语、数、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3.福建省艺术类本科2021年实行“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按该省规定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我校认可国家的有关优惠政策和各省(区、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我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报考艺术专业考生请参照《萍乡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有专业调剂机会的由我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没有专业调剂机会的,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时,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