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饶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上饶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上饶师范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各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各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遵循“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分别按语文、外语、数学三门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类专业:
(1)校考专业:校考专业招生按生源省上一年该专业录取人数的4倍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在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60)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2)非校考专业:在生源所在省份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设定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了录取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3)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3.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外语类专业: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需及格(卷面总分的60%)以上,且外语口试统考成绩合格(含合格以上),或符合生源省招生部门政策规定;其中翻译专业需语文单科成绩在及格(卷面总分的60%)以上。
5.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至第四学期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复试、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六条报考我校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生源省招生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分数至完成当年计划,若在政策范围内无生源,学校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
第十七条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入校后所涉外语课程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上饶师范学院招生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