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福建省普通类考生。
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成绩排序: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应先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其他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执行各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按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实行投档录取。我院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设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的省份,若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调剂到该专业组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未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
录取原则如下:按考生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4.定向招生专业(定向基层医疗机构)。
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区)所属设区市或平潭综合试验区且在该定向招生地报名并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跨县(市、区)填报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在录取后须与定向招生地所属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到我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5.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
投档时按各省规定的同分处理原则进行排序。
6.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21年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