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艺术学院录取规则

2021年内蒙古艺术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内蒙古艺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内蒙古艺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8.2021年学校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共计22个本科专业,拟定招生计划1100人。其中单列蒙语授课计划15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区高招办公布为准)

9.学校继续招收三少民族预科班。内蒙古自治区的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达斡尔族的考生,相应科类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可以报考。经过一年预科教育后,结合考生志愿与成绩分流到各专业学习。

10.成绩使用及录取规则:我校承认高考加分,使用投档成绩录取。各专业均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11.平行分录取原则 :

按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总分、语文、英语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按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英语、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文化课总分、语文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各专业录取成绩使用

(一)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12.美术设计类的部分专业(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艺术设计学专业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4.音乐表演声乐、器乐类各专业方向,(不包含本章程下述15条.16条所列专业)使用自治区音乐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5.音乐表演(长调)、音乐表演(呼麦)、音乐表演(马头琴含潮尔琴)、音乐表演(大马头琴)、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音乐学(呼伦贝尔民歌),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6.音乐学(音乐教育)使用用自治区音乐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7.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音乐剧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8.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9.舞蹈表演舞蹈学的各专业方向,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自治区编导类统考成绩。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2.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外语单科成绩85分(含)以上。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考生:

23.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单科成绩要求均与内蒙古自治区相同。

24.美术设计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区统考成绩录取。

25.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音乐剧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国标舞)、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录取规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各专业录取规则相同。

体检及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26.体检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27.报考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82米以上,女生身高1.68米以上。

28.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得录取到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等美术设计类专业

附则

29.区内外所有考生均应符合所在省区的分数线及投档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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