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防灾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2021年防灾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防灾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和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学校在录取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与考生的加分,在安排专业时亦承认该政策性加分。

第十五条学校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投档单位有排序规则,按投档单位排序依专业志愿顺序确定考生专业。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即分数优先;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投档原则顺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同一志愿内考生按所报专业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在没有进行高考综合改革且高考录取没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对原始总分相同、填报专业相同且投档单位无排序规则的进档考生在分配专业时,理科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成绩,英语专业优先比较英语成绩。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退档。

第十七条在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福建省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组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对原始总分相同、填报专业相同且投档单位无排序规则的进档考生在分配专业时,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汉语言文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英语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其他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仍然出现同分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各专业组内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退档。

第十八条我校在高考改革省(市)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登录防灾科技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进校后复检。

第二十条地球物理学、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学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等专业因工作环境要求,建议女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一条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外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

第二十二条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如遇网络传输等其它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学校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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