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民航大学录取规则

2021年中国民航大学录取规则

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中国民航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中国民航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三条普通高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省份考生报考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本科(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民航企事业单位定向生,以及港澳台等类型考生的报名、录取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报考飞行技术专业需提前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报名注册,预选初检、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等环节均取得合格资格;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需按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须经提前报名、资格审核、专项测试等环节,取得拟招合格考生资格并与学校签订协议;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须提前经网上报名、专业测试、行业体检等环节取得合格资格。

第十五条由于民航行业及专业工作性质特殊,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交通管理、电子信息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只招男生;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专业只招女生;建议报考民航运输、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女生身高不低于163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

第十六条报考本校的考生身体状况除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之外,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生活不能自理;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者;肝功能不正常者。

各专业的具体要求: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交通运输、交通管理、工科试验班、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等专业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0。交通运输专业每眼矫正远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大于400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交通运输、交通管理、安全工程、应用气象学、通信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工科试验班、材料科学与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对于交通运输、交通管理、飞行技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除上述所列条件外,还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相关身体条件。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录取工作在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的领导下,由各省级招委会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其它类型招生调阅档规则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我校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准。

第二十条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该批次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该批次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对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我校2021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飞行技术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合格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航大学”。

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与金融等四个专业合并按照“工商管理类”大类招生。

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四个专业合并按照“工科试验班(航空工程学院)”大类招生。

民航企事业单位定向生须符合学校定向专业录取要求,并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报考要求填报定向志愿。学校将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分数线上,从已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时,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最终录取规则须以教育部及相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准;被录取的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前,须按规定与相关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无故拒签协议,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高水平运动队、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按当年相应的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办法及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范围内安排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于尚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投档成绩完全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除按专业为投档单位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其余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实行同分取齐,即适当调整该省的分专业计划,将处于竞争关系的同分考生都录取到竞争专业。

第二十四条中国民航大学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我校系统引进法国精英工程师培养模式和法国航空工程师培养的优质教育资源开展的“精英教育”,主要以“工科试验班(中欧航空工程师)”为招生专业名称,从部分省市直接招生,培养分为“预科”和“工程师”两个阶段,学历层次相当于国内的本科+硕士。要求报考的考生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优异,高考投档成绩须超过当地一本线(或相当于原一本线标准的特殊类型最低控制线)规定分数。各地具体规定分数:新疆、海南120分;黑龙江、内蒙古110分;贵州、云南、陕西、广西100分;河北95分;甘肃、辽宁90分;重庆、河南80分;湖南、福建、四川75分;山东、安徽、广东、吉林70分;天津、湖北65分;北京、山西、江西60分;上海40分;浙江、江苏30分。已报到的新生入校后还有机会参加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组织的校内选拔,具体选拔办法将在我校中欧学院网站公布,网址为:www.cauc.edu.cn/siae。

对于符合第二十六条入校转专业条件的理科生及选考科目为物理的新生,入校后均有资格报名参加中欧学院的二次选拔。

第二十五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投档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学校有权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在生源不足的省份,学校有权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撤回该省部分招生计划。尤其是飞行技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专业,涉及到航空公司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需根据生源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调配,需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支持、配合。

第二十六条 我校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培养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的高等学校,对民航企事业单位有特别需求的专业,对于录取到我校的普通类型本科考生,在满足学校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调整其专业。只要本科考生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且满足相关转入专业的身体条件要求便可申请转入该专业学习。

第一,所有省份文科、理科、综合改革等科类高考投档成绩位于我校在该省份本科批次录取人数的前10%者。

第二,高考投档成绩超该省一本线90分以上者(含)(按750分满分计)。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省份,一本线标准按该省份公布的当年高考参照一本线划定的特殊类型最低控制线执行。

第三,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地区,选考科目在“物理、化学”中有任一门满分者。

第二十七条入学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按学生档案中的地址邮寄。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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