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体育大学录取规则
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北京体育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北京体育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提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2.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均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增加分值不超过20分。
3.普通批次专业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无“专业级差”。我校确定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
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以下情况优先录取:(1)专业志愿顺序;(2)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比较排序,理科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比较排序;(3)体育、艺术特长。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遇同分并列,录取时执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4.学校体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1)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体能训练、冰雪运动等四个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高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80分(百分制)。生源不足时,学校可根据录取省份体育类考生成绩分布情况适当降分。我校无“专业级差”,确定录取专业时实行体育分数优先。
(2)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冰上舞蹈、编创实验班、霹雳舞方向)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分省计划数,按校考专业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舞蹈方向)、舞蹈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分省计划数,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舞蹈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学专业要求高考语文成绩不低于60分(百分制)。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据分省计划数,考生须为《北京体育大学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名单及分省计划》中合格生源(已在我校招生官网公布),方能报考我校该专业(同时具备生源所在省份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资格,无该专业省级统考则不作要求);
在该专业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我校该专业的培养方向及规格,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当年生源所在地文史类或理工类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省市为一批线或一段线),具体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4)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贯彻全面考核的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分别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20分录取。
5.在“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中,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6.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招生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文件要求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可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信息进行查询。
7.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我校不接收未填报学校志愿的调剂考生,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除小语种专业外,其他专业学生入校后的外语学习仅限英语。
8.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外,我校其他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9.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判定标准》(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
我校为体育院校,考生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读我校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的;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的;
(4)肝炎患者(乙肝病毒携带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有生理缺陷、嗅觉迟钝、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畸形、斜视、严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
(5)患心脏病、精神疾病等难以正常完成体育课学业者。
注:招收保送优秀残疾人运动员不受第(3)条限制。
另外,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学校对相关专业考生身高、视力等要求如下:
(1)身高要求:
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体能训练、冰雪运动: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舞蹈表演(舞蹈):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冰上舞蹈、编创实验班):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舞蹈表演(霹雳舞):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
舞蹈学(舞蹈科学):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米。
(2)裸眼视力要求:
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体能训练、冰雪运动、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0。
(3)色觉要求:
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的专业: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康复物理治疗;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除上述不予录取专业外,还包括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经济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