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陇东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2陇东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2陇东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按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划定专业课、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第二十二条 甘肃省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等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使用甘肃省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其他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二十三条 使用统考(联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将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第二十四条 使用统考(联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确定)。

第二十五条 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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