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兰州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2兰州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第二十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特殊要求
(一) 学校艺术、体育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按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学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划定专业课、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二) 2022年学校所有艺术、体育类专业均不设置校考,均采用各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录取。
(三) 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
(四) 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音乐、舞蹈表演、美术设计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合格线,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控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控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
(五) 2022年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演奏方向)仅招收钢琴、单簧管、萨克斯、二胡、琵琶、中阮、古筝考生。
第二十一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考生体检须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13号)关于空中乘务人员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