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3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2023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8.2023年学校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共计25个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考试院(高招办)公布为准。

9.成绩使用及录取规则:我校承认高考加分,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10.平行分录取原则 :

按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总分、语文(蒙古语文甲或者朝鲜语文)、外语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按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者朝鲜语文)、外语、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文化课总分、语文(蒙古语文甲或者朝鲜语文)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11.预科班

预科班除汉族外其他民族均可报考,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各专业录取成绩使用

(一)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12.美术设计类的部分专业(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艺术设计学专业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4.音乐表演声乐、器乐类各专业方向,(不包含本章程下述15条、16条所列专业)使用自治区音乐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5.音乐表演(长调)、音乐表演(呼麦)、音乐表演(马头琴含潮尔琴、大马头琴)、音乐学(音乐理论)、音乐学(蒙古三弦、火不思、托布秀尔),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6.音乐学(声乐教育)、音乐学(钢琴教育)使用自治区音乐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7.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音乐剧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表演(服装表演)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联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8.书法学专业使用联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9.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使用联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联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自治区编导类统考成绩。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联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自治区编导类统考成绩。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直接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4.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外语单科成绩85分(含)以上。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考生

25.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单科成绩要求均与内蒙古自治区相同。

26.美术设计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区统考成绩录取。

27.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音乐剧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表演(服装表演)、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录取原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各专业录取原则相同。

28.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校考成绩,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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