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受理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告

根据有关规定,近期将开展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毕业条件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课程免考、转考、替换符合规定;

(五)申请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六)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受理时间

 12月4日至12月11日(工作日),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受理考生毕业申请(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并对考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初审。在此期间同时受理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

三、毕业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考生需在毕业申请前下载《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经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后完成个人思想品德鉴定。

(二)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须在初审受理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彩印)、《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白底相片电子版1份(申请毕业准考证命名)以及有关资料到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的县级考试机构(助学考生在所属助学单位)申请办理毕业资格审核手续。

(三)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为确保考生各项基本信息详实和准确,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不允许他人代办,如因委托他人代办或本人核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责任自负。

 毕业证书颁发后,考生个人信息若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原毕业信息不予更改,毕业生应结合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毕业证书。

(四)所有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保证其专科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并提供专科毕业证复印件、专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自考专科学历无需提供该报告)。未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专科学历请向其申请认证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注意事项

(一)《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要求。自我鉴定一栏,由考生本人实事求是地对自己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进行小结(180字左右),须如实填写并手写签名(内容可电子文档填写,签名处须手写)。  

(二)照片要求。背景色为白色,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压缩后文件大小在20KB至40KB、相片清晰、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电子照片以考生申请***的准考证号命名。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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