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高考综合评价招生相关要求

2021江苏高考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的相关要求已经发布,来看一下详细内容。

2021江苏高考综合评价招生相关要求

2021江苏高考综合评价招生相关要求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11所A类高校,由高校根据测试结果,与入选考生确认是否填报本校综合评价招生的志愿,并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由高校确定。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学校确定并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录取。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2所B类高校,其入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服务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综合评价招生是什么意思

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是以综合素质为主,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虽然从2015年才开始实施,但随着清华、北大、北外等一批高校的陆续加入,高校阵容不断壮大。除高考外,这给了考生更多的途径和机会进入心仪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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