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时间及条件

2018年江苏省继续实施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现在报名已经开始,报名条件如下:

一、江苏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2018年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39个县(市、区),具体为:丰县、沛县、睢宁县、徐州市铜山区、徐州市贾汪区、新沂市、邳州市、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市淮阴区、淮安市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滨海县、响水县、阜宁县、射阳县、灌云县、灌南县、连云港市赣榆区、东海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迁市宿城区、宿迁市宿豫区、泰兴市、泰州市姜堰区、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市海陵区、泰州市高新区、如皋市、海安县、句容市、丹阳市、镇江市丹徒区、镇江市润州区、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南京市溧水区。

二、2018江苏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地区,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专项计划招生流程

3月下旬 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

4月10日前 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

4月30日前 省教育考试院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5月31日前 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6月7日-9日 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6月22日前 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

6月27日后 考生,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

考生可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或拟报考院校招生网站查阅招生简章,了解具体报考时间、办法和要求等信息。

四、填报志愿和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列入文理科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单设一类“地方专项计划”,即: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共包括八类院校(专业)计划,第一类为军事院校;第二类为公安、政法院校(专业);第三类为航海院校(专业);第四类为地方专项计划;第五类为乡村教师计划;第六类为其他院校;第七类为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八类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提前录取本科批次第一类至第八类院校(专业)不得兼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地方专项计划执行本一批次最低省控线。其投档、录取规则与我省现行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有关规定相同。高校对考生提出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等级和分数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照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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