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专项计划录取规则
地方专项计划录取规则: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是单设志愿,本科提前批后录取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录取顺序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本科第一批。
地方专项计划”则是本省结合本地实际,安排一定数量的本地所属一本招生高校招生名额,实施招收本省农村学生的地方一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按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签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均实行单设录取批次。地方农村专项批次安排在国家专项批次之后、自主招生批次之前进行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和其他批次同时填报、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三大专项计划”如何录取?
答: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办法,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地方专项计划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要求,由各省(区、市)综合有关高校招生实际、实施区域农村招生情况等因素确定。
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