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名称: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812,招生代码:6376),学校地址在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中华北路199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专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基本情况: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学校。学院秉承“家长满意学生成才社会需要适应时代”的办学方针,恪守“致良知为无为”的校训,以“平台型创业型国际化产教融合型职业大学”为办学目标,形成了“感恩爱国拼搏”的校风、“崇德仁爱专致”的教风、“自信激情卓越”的学风,形成“军事化、口才化、专业化”的教育办学特色。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方案,确定招生录取名单,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六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反映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视情节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371-85955866。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招生专业和计划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示下发招生计划执行。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九条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按所填报专专业录取,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满,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当遇到考生成绩相同时,采用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的排序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如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无统一的排序规则,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条报考我校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级招办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二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学院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一)学费

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食品智能加工技术专业、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大数据财务管理专业、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现代物流管理专业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

食品贮运与营销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大数据技术等专业,学费12800元/生·年。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13800元/生·年

(二)住宿费

八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1300元/生·年

第七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500元、800元和5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400元。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新生个人档案须转入我校。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中华北路199号

招生咨询电话:(0371)86569999

邮政编码:451162

学校网址:http://www.zzspxy.cn/

第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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