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2024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善卷路2058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院校国标码:13809

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本、专科毕业证。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学位证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1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民办本科普通高校,定名为湖南应用技术学院,现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统招本、专科学生。学校开设有园林、水产养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23本科专业,以及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等13专科专业。现有在校学生15000余人,教职员工12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361人。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职高对口类(限湖南省)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及社会人员进行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学校2024年面向13个省份招生,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市、区)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生源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序号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学费标准(/)

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1

机电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

4

22300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2

机械电子工程

3

汽车服务工程

4

机器人工程

5

机械设计与制造

专科

3

14800

不提科目要求

6

机电设备技术

7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8

经济管理

行政管理

本科

4

19600

不提科目要求

9

物流管理

10

酒店管理

11

电子商务

12

财务管理

21800

13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科

3

14200

不提科目要求

14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15

行政管理

16

大数据财务管理

14800

17

农林科技

园艺

本科

4

18800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8

林学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9

园林

历史生物  (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20

水产养殖学

物理,化学  (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21

园林技术

专科

3

14200

不提科目要求

22

设计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4

22300

不提科目要求

23

环境设计

24

数字媒体艺术

25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专科

3

14800

不提科目要求

26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27

外国语

英语

本科

4

19600

不提科目要求

28

商务英语

29

商务英语

专科

3

14200

不提科目要求

30

信息工程

物联网工程

本科

4

22300

物理,化学  (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31

数字媒体技术

32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3300

33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专科

3

14800

不提科目要求

34

软件技术

35

文化传媒

汉语言文学

本科

4

19600

不提科目要求

36

文化产业管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优惠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五条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学校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根据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工作文件要求,按投档成绩优先,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所在省市同分排序规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执行当地教育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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