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三校生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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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三校生高考招生简章

2021年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三校生高考招生简章

2021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就读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6001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1年我校应届“三校生”高考招生专业和计划为:序号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备注1学前教育20口吃考生不宜2大数据与会计153现代物流管理104机电一体化技术155工业机器人技术106护理20色盲、色弱考生不宜7空中乘务10须面试8民航运输服务(民航商务方向)109计算机应用技术1510影视动画511广播影视节目制作512环境艺术设计1013室内艺术设计5计划合计150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11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1年三校生考试招生。空中乘务专业须经面试合格方可报考,面试方式:现场面试,面试时间详见我校阳光招生网公示信息。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空中乘务专业招生条件参照中国民航空勤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其他专业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分为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和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语文5月15日(星期六)9:00—11:30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示为准数学5月15日(星期六)14:00—15:40外语5月16日(星期日)9:00—10:40(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非艺术类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5月16日(星期日)14:00-15:00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虹梅南路6001号)应用文写作5月16日(星期日)15:15-16:15艺术类专业影视动画简笔画创作5月16日(星期日)14:00-16:00面试5月16日(星期日)16:15-17:15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评论5月16日(星期日)14:00-16:00面试5月16日(星期日)16:15-17:15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素描5月16日(星期日)14:00-16:00(三)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考职业技能测试科目:1.中专阶段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学业水平等级考试获得1个B或3个C等第(含)以上者报考非艺术类专业可免考两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本次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所得最高分计入;获得2个C等第(含)以上者报考艺术类专业可免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本次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所得最高分计入。2.中专阶段原毕业专业为美术类,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可免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本次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所得最高分计入。3.取得初级(含)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者,可免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本次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所得最高分计入。4.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文件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且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三校生可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
十二、录取规则(一)考试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二)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按招生总计划录取:1.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以外语、语文、数学依次排序择优录取。2.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考生时,按三门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以外语、语文、数学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8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
住宿费标准25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

十四、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负责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指导贫困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发放面达40.00%.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6452237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https://www.esu.edu.cn/招生办公室官网:https://zs.esu.edu.cn/咨询电话:021--64523424、021—64506938微信公众号:筑梦东海咨询QQ群:202107564(上海东海学院招生群)
十七、其他须知(一)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4月21日(星期三)14:00-4月22日(星期四)14:00登录我校阳光招生网“考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esu.edu.cn/)办理保送及职业技能测试免考申请等手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情况请上传成绩单照片,若无成绩单,则上传身份证正面照片,由我校统一查询;原专业为美术类,考生须上传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证明;世界技能大赛获奖和职业资格证书等上传相应图片)。(二)统一文化考试准考证通过“上海招考热线”(http://www.shmeea.edu.cn/)打印,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通过我校阳光招生网“考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esu.edu.cn/)自行下载打印,系统开放时间请考生持续关注我校阳光招生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三)被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到。2021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四)因疫情原因,本章程如有更改,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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