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招生章程

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招生章程

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程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邮政编码:241000,学校网址:http://www.ahpu.edu.cn/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

1.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或大类录取时采用各省高考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实行排序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中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再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进校时应与我校签订承诺出国学习的相关协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国,按协议执行,详见《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4.我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英语专业的英语高考单科成绩应在110分及以上(150分制),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高考单科成绩应在95分及以上(150分制)。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我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同等条件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8.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见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ahpu.edu.cn/)。

六、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安徽工程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工程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按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53-2871043,网址: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ahpu.edu.cn/)

九、本章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其它:

1.学校基本情况

安徽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一本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建设高校,坐落在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学校现有在校本科生23000余人,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学校聘请一批包括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在内的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引进高层次人才担任学科领军人才,50余人被选拔为安徽省教学名师、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学科拔尖人才、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逐步建成了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学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60余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工、理、文、管、经、法、艺等门类,其中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2个,国家级、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5个,国家级、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19个,4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近三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5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00余项;省科学技术奖16项,省社会科学奖4项,获专利授权1164件,其中发明专利457件。作为省级博士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机械工程等6个省级重点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规划。与埃夫特智能装备合作共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有高端装备先进感知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皖江高端装备制造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设计艺术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24个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依托机器人工程、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制造工程等新工科专业在安徽省高校率先成立了人工智能学院。

学校坚持“立足地方、服务安徽、辐射长三角”的服务面向,与芜湖市共建安徽工程大学国际工程师学院已经正式启用,目前正在全力打造“国际化、工程化、企业化、多元化”特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区、产学研用一体化科技孵化基地;与芜湖市共建安普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并获批安徽省首批新型研发机构;与安徽叉车、奇瑞汽车、大富科技等国内知名企业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与近30所国(境)外知名大学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积极开展合作办学、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等活动。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与和谐兴校”的办学理念和“诚实做人、踏实做事、扎实做学问”的育人理念,以“雨耕勤作、赤铸精工”为大学精神和“尚德敏学、唯实惟新”为校训,坚持走以提升质量、打造特色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积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形成了“以工为主、支撑产业、服务地方”的办学特色。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获批安徽省第一批省级创业学院。学校被誉为“培养工程师、设计师、企业家和创业者的摇篮”。

2.学生资助

⑴国家级奖学金:根据国家下拨的指标评定。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⑵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按比例评定,特等奖2200元/年/人,一等奖9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学习进步奖300元/年/人。

⑶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人民币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学校支付。

⑷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经费,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每月根据其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

⑸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助学金4000元/年/人。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设4000、3000、2000元/年/人三个等级。

⑹困难补助:学校设立学生困难补助专项经费,给予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意外困难的学生适当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⑺学费减免:孤儿一律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如家庭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⑻企业奖助学金:由用人单位、校友企业等出资设立,按捐赠人意愿评定。如:安徽合力奖学金、“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等。

3.学生入学后,所有学生均有机会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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