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化工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山东化工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 号)要求,结合防疫情况和学院实际,就做好我院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含高职扩招)工作,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化工职业 学院代码:13319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汉江东三街 01177 号。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大专(高职)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学院班子成员、教务科研处、招生工作办公室、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九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工作办公室。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十条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第十一条 我院 2022 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400人(含退役军人 100 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 人。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会根据相关政策和报名录取情况在总计划内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专业类别最终以山东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并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对外公布。第十二条 报名1.报名条件考生须通过山东省 2022 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1)单独招生。符合山东省教育厅报名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2)综合评价招生。符合山东省教育厅报名规定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185cm,女生身高 160cm—175cm;思想进步、容貌端庄、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性格开朗,无违法犯罪记录。2.报名时间 2021 年 12 月 27 日—31 日。3.报名方式(1)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www.qledu.net),然后链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学校和专业。(2)直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学校和专业(http://wsbm.sdzk.cn/gzdz/)。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每名考生最多可报 2 个专业。(3)报名成功的考生于报名次日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缴纳报名费、考试费。单独招生150 元、其中退役军人80元,综合评价招生 120 元。(4)缴费成功的考生自行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考试安排相关信息或打印准考证。第十三条 考试方式及内容按照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并重,既利于科学选才又利于疫情防控的原则,综合考察学生文化基础、专业培养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1.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课考试,现场笔试,一套试题,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值为:语文 80 分、数学70 分、英语50分,总分 200 分,考试时间 60 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2 年3 月6 日—20 日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最多可参加2 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 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2. 退役军人不参加文化课考试,只参加面试(含专业素质测试),线上进行,时间5 分钟,总分100 分。测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潜质、专业特长、文化修养、人生观、价值观、心理健康、个人形象等方面,根据考生回答问题进行综合评价。3.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参加职业素质测试和面试,另加综合评价。总分200 分。(1)职业素质测试和面试以线上测试方式进行,时间5 分钟,分值 100 分。测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潜质、专业特长、文化修养、人生观、价值观、心理健康、个人形象等方面,根据考生回答问题进行综合评价。(2)综合评价:由学科专家组通过省教育厅下发的学业综合评价成绩信息进行综合评定,分值100 分。4.注意事项:专业培养潜质测试以第一专业志愿为主。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1.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2022 年 2 月 27 日上午9:30—10:30,考生提前 15 分钟进入考场,迟到 20 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地点: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考生可于 2 月 26 日下午5:00 前到校查看考场安排、熟悉考场。如发生重大疫情或部分地区疫情,将根据防疫要求由现场考试改为线上考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届时在官网公布。2.退役军人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专业素质测试和面试。考生于 2 月 27 下午 1:00 开始至3 月1 日按顺序参加考试,线上进行。(1)每一单点(每人)为一个考场,并进行远程监控和录像。(2)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信息采集、身份认证(人脸识别)等。(3)考生须准备 pc 电脑及手机(两台具有摄像头的设备),台式机要求单独配高清摄像头,笔记本可用机器自带摄像头。(4)要求摄像头始终对准考生上半身的全部。(5)考生请提前从学校网站下载考试专用软件安装包,并安装好等待考试(面试采用腾讯会议形式)。(6)为保证考试平稳有序,学院提前安排模拟考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在学院官网(www.qledu.net)发布。(7)《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2 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流程》在学院官网(www.qledu.net)另行公布,请考生参照考试流程进行相关操作。第十五条 录取成绩核定(1)单独招生考生总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省厅提供)。其中退役军人总成绩=面试成绩,独立排序。(2)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总成绩=综合评价成绩+面试成绩。考生按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日程安排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按教育厅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1.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分类录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类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类别人数不均衡,某一类别有缺额时,按照考试相对总分从高到低进行跨类调剂录取。2.退役军人按照面试(含专业素质测试)总成绩单独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3.当考生分数相同时,报考理工类专业的考生,数学成绩分高者排序在前;报考财经商贸类专业的考生,语文成绩分高者排序在前。4.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之前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由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优先进入对应专业学习。5.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考试招生最低分数线100分,其中退役军人最低分数线40 分;综合评价招生最低分数线 60 分。6.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7.考生以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方式被我院录取,不再参加春、夏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 5 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 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第二十二条 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我院组织复检。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所有新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名资格、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一种方式,被录取考生与参加春、夏季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第八章 其它第二十五条 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报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汉江东三街 01177 号邮政编码:261108咨询电话:0536-7575021 7575089 7575196学院网址:www.qledu.net纪委监督电话:0536-757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