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2021年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招生简章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供大家参考: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364

办学地点:第一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37号)

第二校区(贵港市桂林路1118号)

第三校区(南宁市武鸣区城厢武缘大道87号)

学校网址:http://www.gxic.net/

招生电话:0771 - 3859060 3829762

投诉电话:0771 - 3851926

二、联合测试

我校与28所区内同类院校共同组建2021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联盟院校名单见附件),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联合测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单招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合格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三、考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

已参加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2021年3月8日9:00 - 4月9日18:00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查阅电子准考证。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21年高职单招/对口中职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s://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手机版),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进入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xic.net/),从“招生就业”-“招生信息”进入我校招生信息网,点击申报链接转到联合测试网站,通过“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五)缴费

根据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为7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等组织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查阅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1年4月13日上午9:00—4月16日18:00,安装并登录高职单招职业适应性测试app,可查阅自己的电子准考证,确定考试场次。app使用手册将会在联合测试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四、测试安排

2021年单招联合测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内成员院校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结果。

(一)测试时间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测试时长为40分钟,根据申报考生人数分批测试,考生根据电子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参加测试。

(二)测试方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无纸化网络测试方式进行,全部为标准化试题,考生通过在手机上安装app答题。

(三)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内容。

五、考生成绩

(一)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测试结果以合格和不合格记,高于120分(含120分)为合格,低于120分或不参加测试为不合格。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束后,联盟院校将在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https://www.gxgzlm.com/)公布考生联合测试总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是否合格。

(二)文化素质成绩

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思想政治、信息技术)成绩原始分,作为我校文化素质成绩认定。我校高职单招文化素质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文化素质成绩=10门学考成绩原始分之和×0.6。

(三)附加分

1.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

序号加分项目

加分标准

申请方式及要求

1

少数民族考生

5分

由联盟根据2021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信息认定;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

2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5分

3

烈士子女考生

20分

4

退役士兵考生

5分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2.上传证书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2.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2021年4月19日--4月29日在联合测试网站上公示。

(四)高职单招总成绩

考生的高职单招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和加分组成。

我校在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考生高职单招总成绩高低为依据进行录取。

(五)成绩查询

2021年4月30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https://www.gxgzlm.com/)进行查询。

六、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才能获得我校的录取机会,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招生资格。

考生于2021年5月7日10:00至1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职单招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志愿模式为顺序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模式为顺序志愿。

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我校仍有计划缺额,考生可于2021年5月19日10:00至20日10:00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考生可填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有10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高职单招的志愿填报由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如有变动,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最新消息。

七、录取

(一)录取时间

正式投档录取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14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1年5月21-22日。

高职单招的投档录取由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如有变动,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最新消息。

(二)录取原则

1.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且成绩合格。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高职单招总成绩低于180分(不含180分)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填报我校考生的高职单招总成绩排序规则为:高职单招总成绩 — 文化素质成绩 — 语文学考成绩 — 数学学考成绩 — 外语学考成绩 — 物理学考成绩— 化学学考成绩— 历史学考成绩 — 地理学考成绩 — 生物学考成绩 —思想政治学考成绩 — 信息技术学考成绩。即按照高职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高职单招总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素质成绩,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4.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从高职单招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5.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先检索第一专业志愿,有专业招生计划则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剩余招生计划,则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6.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5月24日前在我校网站上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

八、重要提示

1.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2.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它

1.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2.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3.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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