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2021年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我校2021年将继续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确保此项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及公正,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1〕1号)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院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1824

办学类型: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

学校网址:https://www.glnc.edu.cn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等29所自治区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具体院校名称见附件)组建的2021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可直接进入我校招生网页https://zsb.glnc.edu.cn/查询或查阅我校招生宣传册页。

四、考生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1年3月8日9:00至4月9日18:00止。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查阅电子准考证

(三)网上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21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s://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登录我校招生网页https://zsb.glnc.edu.cn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因防疫工作需要,考生申报一律在网上进行,不接受考生到我校进行现场申报,特此说明。

(四)缴费

根据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为7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等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五)查阅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1年4月13日上午9:00至4月16日18:00进入高职单招职业适应性测试APP(APP使用手册将会在联合测试申报系统内向考生公布)查阅电子准考证,确定考试场次。

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申报系统页面所提供的联系方式。

五、测试安排

2021年单招联合测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内成员院校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结果。

(一)测试时间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测试时长为40分钟。根据申报人数分批参加测试,每个考生参加测试的具体时间在准考证上查阅。

(二)测试方式

联合测试采用无纸化网络测试方式进行,全部为标准化试题,考生通过在手机上安装APP答题。操作指南将在联合测试申报系统内向考生公布。

(三)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内容。

六、测试成绩

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和附加分组成。我校在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联合测试总成绩高低为依据进行录取。

(一)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测试结果以合格和不合格记,高于120分(含120分)为合格,低于120分或不参加测试为不合格。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束后,联盟院校将在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https://www.gxgzlm.com)公布考生联合测试总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是否合格。

(二)文化素质成绩

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原始分成绩总和。

(三)附加分

1.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

序号加分项目

加分标准

申请方式及要求

1

少数民族考生

5分

由联盟根据2021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信息认定。

2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5分

3

烈士子女考生

20分

4

退役士兵考生

5分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2.上传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2.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2021年4月19日至4月29日在联合测试网站上公示。

七、成绩查询

2021年4月30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https://www.gxgzlm.com)进行查询。

八、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本人须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资格。

考生于2021年5月7日10:00至1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首次登录时使用考生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

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进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21年5月19日10:00至20日10:00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仍为顺序志愿。

九、录取

(一)录取时间

1.正式投档录取时间:2021年5月12至14日。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2021年5月21至22日。

(二)录取原则

1.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且成绩合格。对于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联合测试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即测试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进行成绩备案及录取。

2.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我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附加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科学考成绩—数学科学考成绩—英语科学考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此项成绩高者排序在前;依次类推。

3.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录取的过程中,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校于2021年5月24日前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将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十、重要提示

(一)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三)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73-3975046 3975000(传真)

纪检监察电话:0773-397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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