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020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0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普通高考考生)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且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科类

学制

理科计划

文科计划

学费(元/人年)

备注

专业咨询电话

数控技术

理科

3

35

5000

0411-86870193

模具设计与制造

理科

3

35

5000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理科

3

35

45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理科

3

35

5000

0411-86871297

15898171605

应用电子技术

理科

3

35

5000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理科

3

40

4800

0411-86871289

汽车电子技术

理科

3

35

45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科

3

35

5000

船舶工程技术

理科

3

40

4800

0411-86870083

0411-86871281转8213

航海技术

文、理兼招

3

20

20

5000

轮机工程技术

文、理兼招

3

20

20

5000

移动通信技术

文、理兼招

3

40

40

见说明2

0411-62614303

18588263175

建筑工程技术

理科

3

35

5000

0411-62614318

工程造价

理科

3

20

45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文、理兼招

3

20

15

4600

金融管理

文、理兼招

3

20

15

5000

0411-82140029

工商企业管理

文、理兼招

3

15

20

5000

商务日语

文、理兼招

3

35

45

5000

0411-82140026

应用韩语

文、理兼招

3

15

15

5000

国际贸易实务

文、理兼招

3

10

10

5000

0411-62614302

86402436

报关与国际货运

文、理兼招

3

20

10

5000

市场营销

文、理兼招

3

15

15

5000

电子商务

文、理兼招

3

10

10

5000

物流管理

文、理兼招

3

15

15

5000

药品生物技术

理科

3

35

5000

0411-62614315

旅游管理

文、理兼招

3

20

15

5000

酒店管理

文、理兼招

3

20

15

5000

老年服务与管理

文、理兼招

3

30

50

4800

0411-86402296

学前教育(师范类)

文、理兼招

3

10

20

5000

师范类

0411-82140013

82140030

说明:1、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且只建议男生报考,身体条件要求见第八项体检要求。

2、移动通信技术专业是我校与中兴移动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每年学费除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5000元/人年标准收取之外,企业加收培训费每年5000元,合计10000元/人年。

3、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4、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两个顺序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20年5月16日—6月13日。

2.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考生于6月14日15:00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6月16日12:00前通过电话向招生办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6月17日12:00。

缴费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明确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政策的复函》,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报名考试费退费说明:资格审核通过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重复缴费的,予以退回多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考试的,不退回报名考试费。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6月20日—6月21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6月22日。

四、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普通教育阶段的文化课部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文(理)科考生考试科目均为数学、语文、英语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400分。文化课部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考核为一张试卷,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文化课、职业适应性测试

笔试

6月22日

09:00-11:30

夏家河校区

注: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分别划定文、理科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结果,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本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2.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就业处;成绩复核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查询工作,公布查询电话,分数查询和复核时间为6月24日9:00—11:00。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请联系:0411-86402316。

4.招生咨询电话:0411-86402285、84337086。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八、体检要求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承认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体检结果,入校后组织体检复查。

2.选择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相关体检要求,报名时须提交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考生须于6月20日前将电子版体检报告(体检报告的完整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dazhidanzhao2019@163.com,邮件注明姓名、考生号。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达标的考生将不能被该两个专业录取。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GB30035-2013)执行。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中职生对口升学考生)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0年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且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学制

计划

学费(元/人年)

备注

专业咨询电话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40

5000

0411-8687128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35

5000

0411-86402295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40

5000

软件技术

3

40

5000

会计

3

75

4800

0411-82140029

旅游管理

3

75

5000

0411-62614315

酒店管理

3

75

5000

学前教育(师范类)

3

35

5000

师范类

0411-82140013

说明:1.考生所报专业应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3.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20年5月16日—6月13日。

2.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考生于6月14日15:00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6月16日12:00前通过电话向招生办(0411-86402285)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6月17日12:00。

缴费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明确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政策的复函》,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报名考试费退费说明:资格审核通过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重复缴费的,予以退回多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退回报名考试费。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6月20日—6月21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6月22日。

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普通教育阶段的文化课部分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文化课考试方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为实际操作,总分400分。

其中文化课部分含数学、语文、英语为一张试卷,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合计300分;专业技能测试100分。

考试日程安排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汽车维修与检测技术

文化课

笔试

上午09:00-11:00

南关岭

校区

专业技能测试

操作

下午13:00-14: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软件技术

会计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学前教育(师范类)

文化课

笔试

上午09:00-11:00

夏家河

校区

专业技能测试

操作

下午13:00-14:00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可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课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达到控制线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结果,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本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2.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成绩复核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由教务处负责分数复核,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将分数复核情况告知考生;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公布查询电话,分数查询和复核时间为6月24日9:00—11:00。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请联系:0411-86402316。

4.招生咨询电话:0411-86402285、84337086。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八、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承认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体检结果,入校后组织体检复查。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或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