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0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普通高考考生)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且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科类 | 学制 | 理科计划 | 文科计划 | 学费(元/人年) | 备注 | 专业咨询电话 |
数控技术 | 理科 | 3 | 35 | 5000 | 0411-86870193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理科 | 3 | 35 | 5000 |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理科 | 3 | 35 | 45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理科 | 3 | 35 | 5000 | 0411-86871297 15898171605 | ||
应用电子技术 | 理科 | 3 | 35 | 5000 |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理科 | 3 | 40 | 4800 | 0411-86871289 | ||
汽车电子技术 | 理科 | 3 | 35 | 45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理科 | 3 | 35 | 5000 | |||
船舶工程技术 | 理科 | 3 | 40 | 4800 | 0411-86870083 0411-86871281转8213 | ||
航海技术 | 文、理兼招 | 3 | 20 | 20 | 5000 | ||
轮机工程技术 | 文、理兼招 | 3 | 20 | 20 | 5000 | ||
移动通信技术 | 文、理兼招 | 3 | 40 | 40 | 见说明2 | 0411-62614303 18588263175 | |
建筑工程技术 | 理科 | 3 | 35 | 5000 | 0411-62614318 | ||
工程造价 | 理科 | 3 | 20 | 4500 |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文、理兼招 | 3 | 20 | 15 | 4600 | ||
金融管理 | 文、理兼招 | 3 | 20 | 15 | 5000 | 0411-82140029 | |
工商企业管理 | 文、理兼招 | 3 | 15 | 20 | 5000 | ||
商务日语 | 文、理兼招 | 3 | 35 | 45 | 5000 | 0411-82140026 | |
应用韩语 | 文、理兼招 | 3 | 15 | 15 | 5000 | ||
国际贸易实务 | 文、理兼招 | 3 | 10 | 10 | 5000 | 0411-62614302 86402436 |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文、理兼招 | 3 | 20 | 10 | 5000 | ||
市场营销 | 文、理兼招 | 3 | 15 | 15 | 5000 | ||
电子商务 | 文、理兼招 | 3 | 10 | 10 | 5000 | ||
物流管理 | 文、理兼招 | 3 | 15 | 15 | 5000 | ||
药品生物技术 | 理科 | 3 | 35 | 5000 | 0411-62614315 | ||
旅游管理 | 文、理兼招 | 3 | 20 | 15 | 5000 | ||
酒店管理 | 文、理兼招 | 3 | 20 | 15 | 5000 |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文、理兼招 | 3 | 30 | 50 | 4800 | 0411-86402296 |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文、理兼招 | 3 | 10 | 20 | 5000 | 师范类 | 0411-82140013 82140030 |
说明:1、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且只建议男生报考,身体条件要求见第八项体检要求。
2、移动通信技术专业是我校与中兴移动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每年学费除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5000元/人年标准收取之外,企业加收培训费每年5000元,合计10000元/人年。
3、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4、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两个顺序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20年5月16日—6月13日。
2.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考生于6月14日15:00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6月16日12:00前通过电话向招生办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6月17日12:00。
缴费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明确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政策的复函》,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报名考试费退费说明:资格审核通过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重复缴费的,予以退回多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考试的,不退回报名考试费。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6月20日—6月21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6月22日。
四、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普通教育阶段的文化课部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文(理)科考生考试科目均为数学、语文、英语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400分。文化课部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考核为一张试卷,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课、职业适应性测试 | 笔试 | 6月22日 | 09:00-11:30 | 夏家河校区 |
注: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分别划定文、理科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结果,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本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2.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就业处;成绩复核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查询工作,公布查询电话,分数查询和复核时间为6月24日9:00—11:00。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请联系:0411-86402316。
4.招生咨询电话:0411-86402285、84337086。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八、体检要求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承认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体检结果,入校后组织体检复查。
2.选择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相关体检要求,报名时须提交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考生须于6月20日前将电子版体检报告(体检报告的完整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dazhidanzhao2019@163.com,邮件注明姓名、考生号。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达标的考生将不能被该两个专业录取。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GB30035-2013)执行。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中职生对口升学考生)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0年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且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计划 | 学费(元/人年) | 备注 | 专业咨询电话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40 | 5000 | 0411-86871289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35 | 5000 | 0411-86402295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40 | 5000 | ||
软件技术 | 3 | 40 | 5000 | ||
会计 | 3 | 75 | 4800 | 0411-82140029 | |
旅游管理 | 3 | 75 | 5000 | 0411-62614315 | |
酒店管理 | 3 | 75 | 5000 |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3 | 35 | 5000 | 师范类 | 0411-82140013 |
说明:1.考生所报专业应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3.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20年5月16日—6月13日。
2.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考生于6月14日15:00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6月16日12:00前通过电话向招生办(0411-86402285)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6月17日12:00。
缴费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明确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政策的复函》,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报名考试费退费说明:资格审核通过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重复缴费的,予以退回多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退回报名考试费。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6月20日—6月21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6月22日。
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普通教育阶段的文化课部分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文化课考试方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为实际操作,总分400分。
其中文化课部分含数学、语文、英语为一张试卷,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合计300分;专业技能测试100分。
考试日程安排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汽车维修与检测技术 | 文化课 | 笔试 | 上午09:00-11:00 | 南关岭 校区 |
专业技能测试 | 操作 | 下午13:00-14:0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学前教育(师范类) | 文化课 | 笔试 | 上午09:00-11:00 | 夏家河 校区 |
专业技能测试 | 操作 | 下午13:00-14:00 |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可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课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达到控制线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结果,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本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2.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成绩复核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由教务处负责分数复核,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将分数复核情况告知考生;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公布查询电话,分数查询和复核时间为6月24日9:00—11:00。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请联系:0411-86402316。
4.招生咨询电话:0411-86402285、84337086。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八、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承认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体检结果,入校后组织体检复查。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或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