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9号)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省代码:0133;国标码:14492

第三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专科(高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审批,我校高职扩招计划共500名,具体情况如下:

专业名称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元/学年)

是否安排住宿

备注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0

6000

市场营销

100

6000

电子商务

100

6000

工程造价

50

6600

数字媒体技术

50

6600

安全防范技术

100

6900

智能控制技术

50

6600

面向浙江君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招生,不接受其他生源报考。

备注:1.学制三年。2.不安排住宿,以线上课程为主。3.若某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15人,则取消该专业计划,考生可转报其他专业。4.退伍军人考生的收费标准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报考与测试

第七条报考条件和时间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工人、高素质农民等人群和基层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报考。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扩招报名。

2、2021年在各类高校招生考试中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报考;当前已在各类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学习的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3、考生于9月29日-10日12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www.zjzs.net)报名和填报志愿,并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可填报2个学校志愿和服从学校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八条 现场确认和测试形式

1、现场确认:报考成功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高中段教育毕业证或具有同等学力证明的相关材料,凭健康绿码和行程码(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要提供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于2021年10月24日8:30-11:30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交纳报名费140元/人,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或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智能控制技术专业需提供所在企业员工在职证明原件。

3、测试时间:2021年10月24日下午13:30至结束(具体时间详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测试地点: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4、测试形式:由学校组织测试,满分100分。

招生专业

测试形式

测试内容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面试

思想品质、职业兴趣、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学习潜力。

市场营销
电子商务
工程造价
数字媒体技术
安全防范技术
智能控制技术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学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其在我校的测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生计划数1:1确定录取名单。对于所填第一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将随机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于所填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作录取。如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具有专业从业经历者。

若我校第一志愿录取后,计划仍未完成,第二志愿及服从学校调剂志愿的考生,我校承认其第一志愿学校的考试成绩,不再组织测试,以总分100分进行折算,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对有违法记录和明显不良作风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新生入学须知》中的规定,按时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领导机构,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纪检室为招生考试的校内监督机构,负责招生考试全程监督,接受考生举报并负责查实。

第十四条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第十五条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应测试。根据教育部36号令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专业报名确认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并予以收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六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电话:0577-85108020。

第七章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邮编325016)

咨询电话:0577-85108000

学校网址:http://www.zjist.cn

招生网址:http://zs.zjist.cn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1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