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经贸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2021年重庆经贸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级众创空间、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职业技能定点鉴定基地、重庆市外贸职业认证考点、重庆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点。学院目前开设有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汽车试验与制造技术等共25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学生8000余人。
学院将坚持理念导航、管理科学、制度保驾治校,坚持规模发展与内涵提升、特色品牌发展与文化发展并举并重,打造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努力创办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
一、招生对象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只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
注: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报名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资格认定
退役军人:按《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2011〕608号)规定,退出现役且具有我市户籍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具体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为准。
下岗失业人员:具有我市户籍并在人力社保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具体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为准。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具体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为准。
高素质农民:年龄在18—60岁之间,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持有《新型职业农民》或《高素质农民》证书,长期从事农业生产,主要收入来源于农业生产和相关联收入的人员。具体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为准。
企业员工:须为在我市累计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与市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市内和市外户籍在职员工。
三、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12日。
2.报名方式:考生或考生委托人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力)证明(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
4.报名流程:报名审核、资料录系统、生成考生报名号、志愿填报、考生或考生委托人签字确认。
备注:
(1)学院行政楼206办公室报名、资格初审及志愿填报。
(2)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电子登记照片、《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报名条件相关要求资料等。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招办收取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归还考生。
五、考试录取
1.测试及录取时间:具体见后续公告。
2.测试地点: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具体见后续公告)。
3.测试方法及内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组织,企业员工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成绩按90分计;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80分计。
六、培养方式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要求,主动适应面向扩招专项招生的生源特点,坚持标准不降、课程不少、学时不减、质量不低、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打造适应扩招新要求的教师队伍,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探索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确保总学时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确保扩招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实现高质量就业。
七、学生管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社会人员在校学生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新生报到、入学资格复查、学生管理办法等,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除就读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外,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资助政策
1、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年。
2、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年(重庆市建卡贫困户除学费8000元/年外,还可以申请二次贷款)。
3、有专业特长,在我校读书期间进行创新创业立项的学生可以申请1-20万的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