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

2021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

2021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 号),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参与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订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3753(国标代码)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省级示范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8号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法律事务专业,计划50人;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专业,计划30人;工程造价专业,计划40人。

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1.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已经参加 2021年高考(含中等职业学校升学)报名并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生考试

1.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采用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报名时间为10月18-24日(每天8:00-20:00),报名网址为https://sz.jseea.cn,考生使用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在报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

(2)现场确认:考生本人必须亲自进行现场确认,严禁他人以任何形式代为确认,确认时要逐一核对本人真实信息与网上填写信息的一致性,如有不一致应在现场确认时及时更正。具体核检项目及流程如下:

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照片(蓝底,照片文件大小需小于40K,且文件格式为jpg,照片的像素应小于480×640,且高不得小于宽)。

现场确认通过后,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打印《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测试准考证》。

2.考试形式及科目

采用“文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形式组织考试,总分200分。

文化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笔试,考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与文化基础知识,考试难度适中,综合卷卷面总分为12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按照报考专业分别面试,总分为80分,由学校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素养、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潜质等。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和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

4.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8号)。

五、录取

1.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2.录取规则

1)考生成绩=文化综合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总的录取原则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在招生计划内按照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对各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

3.录取名单公布

学校根据文化测试和职业适用性测试结果,按照录取规则录取新生,报江苏省招生考试院备案,于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

六、体检

1.体检时间

待定。逾期不参加体检不得录取。

2.体检地点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厦门路院区。(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号)。

3.收费

考生自付150元,凭缴费通知单到收费处缴纳费用。

4.流程

先至体检中心领取缴费通知单→凭缴费通知单到收费处缴纳费用→凭缴费收据至现场老师领取并填写体检表→体检。体检结束,将体检表交体检中心前台。

七、具体日程安排

时间内容

地点

10月18-24日

(每天8:00-20:00)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sz.jseea.cn

10月25日

(8:00-17:00)

现场确认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8号

待定

体检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厦门路院区

(江苏省淮安市开发区厦门路2号)

11月27日

文化综合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8号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文瀚楼

12月15日前

公布拟录取名单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jscj.edu.cn)

12月20日前

上报拟录取名单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2月(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开学报到、学籍注册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8号

注:最终日程安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八、学制、授课学习形式和总学时

1.授课形式:依托公共教学资源平台和学校网络课程资源,创新教学组织方式,采取网络教学组织形式,方便社会学生学习,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低于总学时的40%。

2.授课内容: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以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实行1十X证书制度。

3.授课学分、学时:学分和学时参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在3~6年内修完学分。

九、学籍管理

面向社会招生的新生入学时间为2022年春季。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学制三年,实行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最长修业年限可延长至六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十、学历证书

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如实记录学习经历的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收费标准

参照省物价局核定的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4700元/生•年,工科类专业学费5300元/生•年。教材费500元/生•年,多退少补。

十二、奖学助学措施

学校积极主动与多方企事业单位合作,争取社会资源参与奖学助学,设有国家、国家励志、学校、“翔宇”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

十三、领导与监督机制

1.为保证面向社会人员的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我校成立由院领导、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面向社会招生的全过程进行领导、考查和纪律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的录取资格。

3.考生申诉渠道:0517-83858866,邮箱jw@jscj.edu.cn。

十四、相关事宜

1.面向社会人员招生是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

2.本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的各类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发现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此次测试录取资格。

3.考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五、招生违规处理

凡在面向社会人员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六、联系方式

教学与学籍管理:0517-83858201

招生录取咨询:400-883-2686,0517-83858686

QQ咨询:297329171、2806459602

招生咨询QQ群号:894308285

微信公众号:jscjzyjsxy

本章程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如果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以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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