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正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
2021年正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学院位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一路之隔,毗邻密集的高新技术研究机构和公司企业,具有浓郁的科技、经济开发和文化学术氛围。学院坚持“正德厚生”校训和“以人为本,质量第一、服务社会”办学宗旨,努力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性专门技术人才。
学院拥有一支由资深教授、骨干教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的师资队伍。高标准高起点建设了9个实验实训中心共102个实验实训室,其中,电工电子实验实训中心被评为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同时,建立了100多家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一、院校基本情况
院校全称: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民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3-5年)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要求
具有本省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及待业人员等。
三、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学费标准 |
1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0 | 14000元/年 |
2 | 建筑室内设计 | 30 | 14000元/年 |
3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0 | 12000元/年 |
4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20 | 14000元/年 |
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0 | 14000元/年 |
(最终总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四、资助政策
1、退役军人可以按《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申请学费资助。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学费依据相关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支出。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学费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号),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学生奖助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五、报名及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生在省教育厅报名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考生须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填报我校的1个专业。
2.现场确认时间。我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确定现场确认时间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考生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籍或务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按时至我校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在报名后将由省教育厅提交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3.现场确认地址: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8号)。
六、考核工作
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下,我校对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测试。
考试内容: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自主组织,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面试考生职业适应能力。
考试分值:总分值200分。
考试时间: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社会人员招生考核公告。
考试地点: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8号)
七、录取工作
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学校实施录取,依据“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确定录取合格线,考生成绩达到录取合格线后按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合格后将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拟录取名单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授课形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学院采用学分制管理模式,实行弹性学制(3-5年),单独编班教学,根据专业特点,结合社会人员实际,以学年、学期为单位或按月、按周灵活安排教学计划,实施“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现代学徒制”或“大师工作室”等培养模式。创新授课模式,把集中授课与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与岗位实践相统一,线上学习和线下互动相适应,分阶段完成学业。完善评价机制,将自我评价、教师评价、企业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积极构建第三方评价机制,严把毕业出口。
九、教学总课时
序号 | 招生专业 | 教学总课时 |
1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2450 |
2 | 建筑室内设计 | 2234 |
3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2240 |
4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2450 |
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282 |
十、学籍管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社会人员在校学生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监督机制
1.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社会人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分工明确,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2.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52111866,邮箱:451316321@qq.com。
3.学校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如对相关工作有任何异议,可进行查询或申诉,申诉处理电话:025-52111866。
十二、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5-52111866、52111827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