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为保证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1〕224号)《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考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宁招委办〔2021〕13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自治区“互联网+教育”试点学校,自治区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首批全区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创建单位,宁夏现代服务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学院牵头组建的宁夏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获批国家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577亩,校舍建筑面积10.27万平方米。建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宁夏现代商贸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和跨专业实训平台。多功能专业研修室9个,智慧教室10间,校内实训室34个。拥有校内实训工位220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48个。图书馆藏书近40万册。

目前在校生5562人,内设机构24个(其中行政处室11个,教辅部门4个,教学系部7个,群团组织2个),全院教职工291人,其中,专任教师189人,教授21人,副教授67人;博士4人(含在读博士),硕士171人;双师型教师86人。自治区教学团队8个,自治区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自治区教学名师12人,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6人。建设院级科研创新团队3个,院级教学名师4人,专业(学科)带头人15人,骨干教师8人。

学院设会计系、金融系、信息与智能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外语外贸系、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通识教育教学部7个教学单位,招生专业及方向31个,涵盖财经商贸、电子信息、土木建筑、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等5个专业大类,形成大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现代物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英语6大专业群。其中,国家示范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自治区骨干示范专业4个,自治区高水平专业5个。

学院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试行普通高考招生、分类考试和自主招生并举的考试招生制度。毕业生就业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招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高校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自治区教育系统民主管理示范学校”“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自治区政务公开先进集体”“自治区节水型高校”“自治区平安校园”等荣誉。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1年高职扩招分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系别专业代码专业(方向)学制招生人数
1会计系530402统计与会计核算3年40
2经济贸易440703现代物业管理3年40
530605市场营销3年40
530701

电子商务

(网站、网店运营)

3年40
3信息与智能工程系55010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3年40
4金融系530203保险实务(金融保险)3年40
5外语外贸系540110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3年40
合计280

三、报考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报名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20〕17号)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1 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20〕17号)报考条件的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毕业生;

3.户籍在宁夏,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基层农技人员、农村两委干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注册运动员;

4.在宁工作生活,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

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扩招工作的补充通知》(宁教职

〔2019〕224号)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等被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3.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参加往年普通高考、高职单独考试或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自主)考试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 9月9日至18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先申请考生号后在网上填报方式。即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登录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报名专用网站(http://61.133.219.10:7011)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并现场确认。

1.宁夏户籍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考生号。

2.非宁夏户籍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宁夏生活或工作的佐证材料、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到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考生号。

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考生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未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等未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资格审核。所有人员的身份信息由学院在入校后统一组织审核。退役军人须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证明,作为身份信息确认和享受学费资助唯一依据。学院无法确定其身份信息的,交由相关部门核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依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考试形式及时间

(一)考试形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由学院按照单独(自主)招生办法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依据面试成绩录取。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综合素质能力和职业适应性,满分为100分。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满分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教学大纲,并参考国家相关行业初级技术等级标准要求。

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农村两委干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注册运动员、灵活就业人员免于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依据面试成绩录取。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综合素质能力和职业适应性,满分为100分。

4.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及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须履行报名手续)。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以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考试地点: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六、培养模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针对应届与非应届、就业与未就业、不同年龄段等生源多样化特点,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单独编班、单独培养,分类教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形式。

七、录取原则

(一)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录取依据考生所填志愿,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

(三)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院在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将以邮政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同时通过招生专题网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

八、学籍管理

(一)考试录取结束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不能按期注册的,应在录取名单公示之日起两周内到校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保留学籍可延长至八年;未在规定时间到校注册报到且不办理暂缓注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注册后,根据《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高职扩招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

(三)学生按照教学和毕业标准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九、学费及资助

(一)学费:每生每年4620元;住宿费:600元。

(二)资助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各种社会奖助学金及各项生活补贴等,奖、助面达90%。

2.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享受减免学费政策,每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3.退役军人学费奖助政策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规定执行。

十、附则

(一)本章程仅适用于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二)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s://www.nxcy.edu.cn/

电话:0951-2078696 0951-2078182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邮编:750021

监督电话: 0951-509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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