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

2021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

2021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1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 号),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参与2021 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苏教职〔2020〕10号)的通知,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特制订 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2106(国标代码)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省级示范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3-6年

办学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二、学院简介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于1998年3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是全国第一批14所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之一,是江苏省第一所冠以“职业技术学院”名称的院校,也是地级泰州市第一所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泰州市人民政府。

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8年成立的泰州医学专科学校(后更名为泰州卫生学校);1985年6月,三所行业局办职工大学合并成立泰州市职工大学;1998年3月,成立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8月,泰州卫生学校整体并入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先后获江苏省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园林式学校和平安高校等荣誉称号。

学院坐落在泰州国家级医药高新区核心区域——中国医药城,占地面积72.11公顷,是全国高职院校一流的现代化校园、生态校园和智慧校园。设有医学技术学院、机电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科学部等9院1部。2021年,学院招生专业44个。现有教职员工658人,专任教师403人,高级职称教师192人,其中正高教师2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82人,双师素质教师353人,占87.6%。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1230人,成人学历教育在籍学生9241人,年社会培训20000人次以上。办学63年来,学院为泰州和长三角地区培养各类优秀人才8万余人,被誉为“孵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的基地;培养白衣天使、口腔卫士的摇篮”。

学院建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省级骨干专业3个;建有国家级实训中心2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2个,省级智能制药产教融合集成平台1个,校内实践实训基地131个,与企事业单位共建校外实践实训基地405家,校企双主体学院5个。建有江苏省数控机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能开展53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学院是“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中兴通讯CLAA(中国LoRa联盟)物联网示范基地,教育部国家级“工业机器人开放式公共实训基地”暨“ABB/新时达工业机器人研发应用中心”建设单位,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中国高校继续教育优秀函授站,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江苏省首批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院校,江苏省产业人才培训基地,泰州市双拥学院。

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4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项32项、省部级奖项53项。毕业生就业率、用人单位满意度、校友对母校总体满意度均达99%左右,连续8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3次被评为江苏省文明校园。

新的历史时期,学院将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主动服务“打造江苏省高质量发展中部支点城市”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泰州市“1+5+1”现代产业体系,立足泰州、面向江苏、辐射长三角,秉承“厚德尚技,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坚持“服务好地方,发展好学院,关心好师生”的办学理念,深化办学体制机制和育人机制改革,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争先进位、打造品牌,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园校企深度融合、“医药+”和智能制造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学费

(元/年)

招生

计划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5300

40

490203

药物制剂技术

5300

40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5300

40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5300

40

530605

市场营销

4700

40

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报考条件

1.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2.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20〕4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已经参加 2021年高考(含中等职业学校升学、提前招生)报名并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五、招生考试

1.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采用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到我院新校区进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报名时间为10月18-24日(每天 8:00-20:00),报名网址为https://sz.jseea.cn,考生使用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在报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我院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

(2)现场确认:10月30日(8:30-17:00)。考生本人必须亲自进行现场确认,严禁他人以任何形式代为确认,确认时要逐一核对本人真实信息与网上填写信息的一致性,如有不一致应在现场确认时及时更正。具体核检项目及流程如下:

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认证报告、2寸蓝底纸质照片1张、电子照片(照片文件大小需小于40K,且文件格式为jpg,照片的像素应小于480×640,且高不得小于宽,蓝底)。

现场确认通过后,发放《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测试准考证》。

2.考试形式及科目

采用“文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形式组织考试。

文化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笔试,考试内容涵盖语文、数学和英语,考试难度适中,综合卷卷面总分为150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简答题和简述题。

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报考专业面试,总分为50分,综合考查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对报考专业的基本认知能力。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20日,上午:9:00-11:00(文化综合测试);下午13:00-16:00(分批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4.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公教楼(泰州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六、录取

1. 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2.录取原则

1)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达到30分及以上是录取的基本条件,达线后才具有录取资格;

2)对于具有录取资格考生,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综合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

3.录取名单公布

学院根据文化测试和职业适用性测试结果,按照录取规则录取新生,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于12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

七、体检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和收费按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相关要求执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办微信公众号tzpczb上公布。

1.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安排在11月15-19日每天上午7:45-9:30。逾期不参加体检不得录取。

2.体检地点

泰州市人民医院南院住院部二楼体检中心。(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399号(莲花四区对面))。

3.流程

先至体检中心领取缴费通知单→凭缴费通知单到收费处缴纳费用→凭缴费收据至现场老师领取并填写体检表→体检。体检结束,将体检表交体检中心前台。如有变化依据医院要求调整。

八、具体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2021年10月18-24日

(每天 8:00-20:00)

网上

报名

报名网址

https://sz.jseea.cn

2021年10月30日(8:30-17:00)

现场

确认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厅

2021年11月15-19日

上午7:45-9:30

体检

泰州市人民医院南院住院部二楼体检中心(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399号(莲花四区对面))

2021年11月20日

文化综合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公教楼

2021年12月15日前

公布拟录取名单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办微信公众号(tzpczb)

2021年12月18日

到校

报到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2021年12月20日前

上报拟录取名单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2月21日

开学、学籍注册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注:以上时间均待定,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九、学制、授课学习形式和总学时

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实施分层教学。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基本学制3年内,第一学年以校内集中授课学习为主,大部分课程线上自主学习和线下面授辅导的混合教学模式,第二学年以校企合作课程为主,采用工学交替或边工边读的学习组织模式,第三学年以在企业顶岗实习为主。

总学时为2500-280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 40%。顶岗实习按照每周26学时计入。

十、学籍管理

根据专业单独组班进行管理,全部采用走读制,实施弹性学制,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学生须服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按时完成学籍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含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或成人本科、专科学籍)的学生,不予注册。可以根据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申请学籍异动,根据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申请符合要求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十一、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我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合格者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收费标准

2021级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详见招生专业。教材费500元/年/生,多退少补。

十三、奖学助学措施

学院设有国家、国家励志、学院、“锦宸”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奖助学方式一览表。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十四、领导与监督机制

1.为保证面向社会人员的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我院成立由院领导、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面向社会招生的全过程进行领导、考查和纪律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的录取资格。

3. 考生申诉渠道:0523-86055003、邮箱zsbtzy@163.com。

十五、相关事宜

1. 面向社会人员招生是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

2.本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的各类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发现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此次测试录取资格。

3.考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六、招生违规处理

凡在面向社会人员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七、联系方式

教学与学籍管理:0523-86664262

招生录取咨询:0523-86055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咨询:秦老师,13905263359

药物制剂技术专业咨询:李老师,15751166131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咨询:叶老师,18262349108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咨询:史老师,18752629010

市场营销专业咨询:陈老师,15161017991

微信公众号:tzpczb

QQ群号:607466872

本章程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如果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院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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