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2021年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2021年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1年单独招生第二阶段和高职扩招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普通高中毕业生

(A)

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B)

退役军人

(C)

下岗工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

(D)

基层在岗群体

(E)

学费(元/每年)

机械设计与制造

5

10

125

40

35

48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5

10

4500

数控技术

5

5

100

25

25

48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5

5

120

35

35

4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5

5

115

35

35

45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5

10

4800

应用电子技术

5

10

45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170

50

55

48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

25

185

55

60

4800 

智能焊接技术(机器人焊接)

5

5

48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5

20

5000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

5

16

5000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5

18

5000

市场营销

75

20

25

4000

电子商务

110

40

30

4500

跨境电子商务

5

16

4500 

现代物流管理

5

13

4000

注:

1.最终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招考委公布为准,学费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2.学费减免和资助条件按国家及辽宁省相关文件及政策执行。

3.所有招生专业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办学地点为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蒲河校区)。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工人、高素质农民等人群和基层在岗群体、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

已被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单独考试招生等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报名。

三、报名时间

8月25日(8:00)--9月20日(17:00)

四、报名网址

http://zs.ltc.com/

五、报名方式

已参加 2021 年我省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高职单招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凭考生号等信息报考我校。未参加 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高职单招报名的考生,须参加补报名并通过相应的资格审核后登陆我校招生网报考,省招考办组织补报名时间为 8 月 24 日-8 月 30 日,具体报名办法按省招考办通知执行(省招考网址为https://www.lnzsks.com/)。

我院单独招生第二阶段和高职扩招考试招生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单招入口”进行报名。考生首次报名需按照身份类别点选相应注册端口,新用户注册需填写参加我省高职扩招报名或参加普通高考和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号和真实姓名等信息,填报所有选项信息提交后缴费,直至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按顺序选报专业志愿,最多可选报6个专业志愿,同时标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专业调剂仅在相同身份类别招生专业内调剂。

七、缴费方式

学生在报名成功后,即可缴纳报考费,缴费标准为120元(A类、B类考生需缴费,C类、D类、E类考生不需缴费),点击“缴报名费”-“微信支付”,进入“单招报名费订单支付”页面,扫描二维码缴费即可,考生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不予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7:00。

注: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出资兴建的一所国有公办大学。与辽宁广播电视大学是两块牌子,一个领导班子和管理机构,共用一个财务账户,特此说明。

八、资格审核

高职扩招考生身份审核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分工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技工学校学籍审核和下岗失业人员身份界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等人群身份界定。具体审核条件及办法按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核时间为 9 月 1 日―10 日。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将进行公示,考生 可 于 9 月 12 — 13 日 在 辽 宁 招 生 考 试 之 窗(www.lnzsks.com)网站查询。基层就业群体、灵活就业人员考生由所在企业或单位提供在职证明材料,我校依据考生报名信息、考生单位提供证明材料等,界定考生的农民工、下岗工人、灵活就业人员、基层就业群体等身份(考生须签写身份属实承诺书,并承诺如不符实,自愿接受考试招生违规处理和相关诚信档案记录)。

我校在报名截止后按照辽宁省招考委关于单独招生第二阶段和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相关文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单招入口”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第二阶段和高职扩招考试(C、D、E类考生不需缴费)。

九、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9月23日-9月25日登陆我校招生网单招入口自行打印准考证。

十、考试

1.考试安排

考试对象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考试形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A类)中职毕业生(B类)

9月25日

9:00—12:00

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联考

纸质笔试

退役军人(C类)下岗工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D类)基层在岗群体(E类)

9月25日

9:00—10:00

职业适应性测试

纸质笔试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且考生本人需于9月16日前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提交办理申请免试录取相关材料。

2.相关说明

语文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满分为150分;数学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满分为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满分为200分;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闭卷纸质笔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都将于考前制定并发布考试大纲。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学生政治理论基础、人文社科知识、专业认知能力、综合职业素养的实际水平,各科目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安排详见考试大纲。

3.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建议考生和家长提前考察考场周边环境,避免因天气及交通等原因影响考试。

4.疫情防控:

(1)考生在考试前须如实填写《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独考试考生体测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 考生考试前,非必要尽量不要离省。在家期间也要尽量做到不聚餐、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公众场所、不参与集体活动等。

(3)考生临考前如自查出现体温超过37.3°C,需当地医院出具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考生进入校园需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5)考生进入校园后考试全程佩戴口罩。

(6)为了防疫期间的考试安全,考试过程中考生陪同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十一、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第二阶段和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1.总成绩构成

考试对象为普通高中(A类)和中职毕业生(B类)考试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500分。

考试对象为退役军人(C类)、下岗工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D类)、基层在岗群体(E类)考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2.录取控制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等综合因素提出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并在我院招生网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总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3.录取原则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在各身份类别对应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A、B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C、D、E类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科目中第一大题、第二大题、第三大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十二、录取审核

1.我院按照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辽宁省招考委审核备案;

2.辽宁省招考委审核备案后,考生可在我院招生网单招入口自行查询录取结果,我院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录取考生都安排在 2021 年秋季入学。

十三、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申诉及举报方式

考试申诉与成绩复核:024-88045032

录取申诉:024-8804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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