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髙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3888号 | ||||
三、招生层次 | □本科■高职□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口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 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纪委监察处是 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我校髙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和计划(含保送和免试): | ||||
专业 | 招生计划 | ||||
高中(中职)毕业生 (第1类) | 退役军人 (第2类) |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 工、高素质农民 等 | |||
数字媒体技术 | 90 | 5 | 5 | ||
(涉外会计) | 90 | 5 | 5 | ||
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 4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 33号)关于高职扩招报名条件规定者,具体要求见《上海市教育 |
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1) 23号),可报考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 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 行。 |
十一、测试安排 | 测试日期:2021年10月10 0 测试地点: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2859号) 测试科目:职业技能测试 具体测试时间以志愿填报时所选时间段为准。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三等奖(含)以上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 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 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 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中职毕业生可获得我校 相关专业的保送资格。 二、取得初级(含)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可免试职业技能测试,计为300分,职业技能证书无须专业对口。免试考生按证书等级、颁证机 构从高到低排序。 取得《国际商务实务操作》、《国际商务运营实施》、《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专项职业能力), 声乐、器乐、舞蹈考级六级(含)以上证书的考生。 可免试职业技能测试,计为300分,职业技能证书无须专业对口。 三、作为录取依据的测试总分(满分400分)=统一文 化测试(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满分300分)。 四、统一文化测试计分方式如下: |
科目 | 高中(中职)毕业生 |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高素 质农民等 | ||
文化素质(满分100分) | 取得高中(中职)毕业证书:100分 无高中(中职)毕业证书者,提供语数外学考成绩:3门均合格:100分1门不合格:90分2门不合格:80分3门不合格:70分无学考成绩:70分 | (免试) 100分 | ||
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 综合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自我认知、时事政治、专业通识、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协作) | |||
五、职业技能测试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包括自我认知、时事政治、专业通识、心智礼仪、生涯规划、 团队协作,满分为300分。 六、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比较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统一文化测试成绩。 七、未获得保送或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方具备录取资格。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普通类专业:13000元/每生每学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 | ||
住宿费标准 | 2500元/每生每学年(4人间)(沪教委民【201514号文件)全部住读。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 校奖学金、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 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
举报电话:021-31616012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hzq.edu.cn 招生处(办)官网:www.shzq.edu.cn 咨询电话:021-31616077、31616088.31616099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保送及免试申请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9月7-8日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shzq.edu.cn),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9月18日官网公布获得保送及免试资格的名单。 二、报考普通批志愿的考生可于9月30日15:00起登录指定网站(网址:https://zs. shjgu. edu. cn)下载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信息准时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