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面向普通高考学生)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面向普通高考学生)

一、院校基本情况

国标代码:12923

院校名称(全称):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院校简介

环境优美 区域优势显著

无锡,百年工商名城,是长江三角洲经济中心城市。学院坐落于有着“太湖第一胜景”美誉的鼋头渚5A级国家旅游风景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周边名企荟萃。学院依托长三角的区域优势和旺盛的人才需求,倾心培育国际化、职业化、个性化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有志青年的择业、创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天地。

专业齐全 办学实力雄厚

学院设有汽车工程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幼儿教育与管理学院、商学院、智能装备与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旅游学院,共计30余个专业。学院在专业建设上与区域产业集群的发展同频共振,逐步形成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的汽车、建筑、航空、电商、机电、幼教等专业群。学院打造了新能源汽车技术空中乘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云计算技术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等一批在江苏省独具特色的品牌专业。

成果显著 教育模式新颖

学院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办学模式,以企业岗位需求为导向,通过现代学徒制,共建企业人才基地、校外实践基地等形式与企业共建专业。学院先后与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上海大众、一汽奥迪、广汽本田、精享裕建工集团、中锐地产、东方航空、上海铁路局、苏南国际机场、松下冷机、宋庆龄幼儿园等20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合作关系,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目前,学院拥有市级示范(重点)专业7个、职业教育现代化品牌专业2个、重点专业群5个、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项目4项、职业教育国际化重点项目3项,省级高水平骨干专业1个,省级高职实训基地建设点1个。

前程似锦 职业规划完善

近年来,长江三角洲地区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现代产业发展迅猛,形成了旺盛的人才需求。学院与上海、无锡、苏州、杭州等上千家国企、外企搭建了广泛的就业网络。

三、录取规则

1.录取总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应用英语专业限定为英语,其他专业不做要求。

3.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所有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均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投档时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出现同分,按照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对达到我院投档线而没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通过电话征求,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可录取到调剂的专业,否则按照专业不服从做退档处理。

5.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我院在各省投放的艺术类招生计划,艺术成绩使用相应省统考专业成绩,按综合分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出现同分,按照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

6.对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分或降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7.需要说明的问题:

(1)对于有选考科目设置的省份,我院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科目。

(2)由于我院在外省投放专业计划数有限,新生(非艺术类专业)报到时可根据自己特长和兴趣适当调整就读专业一次,我院不收转专业费。

(3)在录取期间,进档考生如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经考生本人申请,经学院、省考试院协商后,我院有权做退档处理。

四、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五、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

(1)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2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14000元/生.学年;医学、艺术类15000元/生.学年。实施“校企合作·现代学徒”教学模式的专业学生个人实际缴纳学费详见本章程第七部分。

(2)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我校具体标准为:1300元/生.学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七、对学生助、奖、贷政策

1.资助政策

为了贯彻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我院通过校企合作,实施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计划,与企业共建“校企合作·现代学徒班”,按照“工学交替”教育方式,探索现代学徒制式的教育改革。

校企合作·现代学徒班学生在校三年期间,按计划分段安排在学校和企业两个不同的教育场所,接受学校、企业双主体培养。企业派遣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学院派驻企业的专业教师和辅导员,组成“思政导师、专业导师、技能导师”三导师队伍,按照企业与学院联合定制的现代学徒人才培养方案及思政管理办法,实施“课岗、课证融通”课程体系教学。通过“双主体”育人模式培养学生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加速学生从“学生”到“社会人”的人格转变,增强就业竞争力。

考生可自愿加入录取专业的“校企合作·现代学徒班”学习。按照教学计划,学生进入校企合作企业参加教育实践期间,享受企业提供的实践补贴。实践补贴包括:(1)发给学生本人的生活补贴;(2)用于冲抵学费的学费资助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具体专业而不同。学生个人实际缴纳的学费远低于所学专业的学费标准,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2.助、奖、贷政策

学校“奖助贷”政策体系完善。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单项奖学金和企业专项奖学金,500元—6000元/学年;受奖面50%以上。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完成学业,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免息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贷款为12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3300元/学年,学院助学金1000-2000元/学年。

退役士兵入学进行学历提升,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精神,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八、其他

1.本章程由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成立由纪委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3)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九、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10-68512568;68512588

2.学院地址:江苏无锡滨湖区山水西路88号

3.邮政编码:214081

4.电子邮件:xyzb@wsoc.edu.cn

5.学院网址:http://www.wsoc.edu.cn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