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20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及专业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在2020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吉林大学2020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及专业

吉林大学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吉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215名,具体招生专业见附表。

吉林大学2020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及专业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0年5月15日—5月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

五、工作程序

1、报名截止后,由各省(区、市)负责对考生户籍、学籍进行资格审核,我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审核合格者即确定为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于2020年6月30日10:00后在招生报名平台公布审核结果。

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制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于2020年6月30日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

3、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生源省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填报志愿,同时必须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进行网上注册,再次填报专业志愿,两者必须一致。

六、录取原则

1、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强基计划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及所报专业要求。

3、高考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江苏省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31-85168305 传真:0431-85166226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八、监督申述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431-85167467。

2、我校及时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吉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进行审核工作,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4、我校将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九、简章解释权

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介绍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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